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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调查公司: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怎样办理

发布时间:2024-05-18来源:https://www.xfyjxs.com/点击:231

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怎样办理

一、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怎样办理

父母离婚财产分配,子女抚养问题,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财产登记离婚,协商不成的,可以由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。

离婚时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,

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财产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,根据生产、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,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。

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,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,

一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判给母亲一方。

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也可随父方生活:

(1)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;

(2)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,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;

(3)因其他原因,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。

二、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,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,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予优先考虑:

1、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;

2、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;

3、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;

4、子女随其生活,对子女成长有利,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。

三、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,应考虑子女的意见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
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
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
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二、女方无工作离婚财产该怎样分割

女方是全职太太没有工作,男方在婚后的收入及其他婚后所得财产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;

原则上是均等分割,具体怎样分割先由双方协商,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,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同时女方长期照顾子女和家庭,可以要求男方进行补偿,但不会太多,取决于男方是否有个人财产和支付能力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八条

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

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三、起诉离婚一方转移财产应该怎样办

起诉离婚一方转移财产的处理方法:

1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。财产保全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以防止扩大财产损失。

2、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,可以立即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。

3、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
4、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转移共同财产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

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
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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